有些人認為二十四小時亮起所有電燈,非常浪費;但有些人因為風水之類的理由,指定要一些燈長期開著。如果是私人地方的燈飾,無人可以管束;但說到屋苑大堂之類的公眾地方,由於住客和住客之間不常溝通,對管理處很可能有不同的要求。甲住客批評「太浪費了」要管理處關燈、乙住客「關了燈風水不好」要管理處亮燈、丙住客抱怨「燈亮著,太熱了」又要求關燈、丁住客投訴「付出了管理費當然要二十四小時燈火通明,既安全又堂皇」之類的情況,相信並不罕有。
雖然不知道電梯大堂或屋苑大堂的燈每天少亮幾小時,長遠來說,是否真的可以令地球多活一點,但環保從來是見不到最終成效的工程。我們只能相信,今天我們少用點水、少耗點電、多回收幾個塑膠瓶、少用幾隻即棄餐具,對下一代,或下一代的下一代,或北極熊,或馬爾代夫的人民,會好一點。勿以善小而不為。
給後人的legacy (如果「遺產」太大吉利是的話),除了現金股票房地產外,還有更多。懂得管理資產,也得好好管理天然資源;會財政開源,還須節約能源。We may well be remembered, as a generation, by subsequent generations, in terms of the state of the environment we left them in.
又說了一堆老生常談。
28 July 2007
13 July 2007
寫blog要申報身分?
久未更新,想探討一個可能沒有多少人有興趣探討的問題:
究竟在自己的blog寫意見,有沒有需要「申報身分」?
例如,如果某人的近親是地鐵員工,某人在blog表示,對今天地鐵公司公布的加薪幅度相當不滿,他/她有沒有義務告訴讀者,他是地鐵員工的家人?
表明身分,的確有助讀者衡量作者的意見,但另一個因素是究竟blog是否私人地方。如果電台節目主持人,也是A公司的僱員,利用大氣電波為A公司說好話,那可以算是公器私用。但是,在此情況,如果主持人事先聲明自己是A公司的僱員,好讓聽眾可以將這列入衡量意見的考慮因素,那還是可以接受的。
如果blog是私人地方,不是「公器」,blog主發表的意見又沒有觸犯法律,那麼就算有甚麼所謂「身分衝突」之類的問題也不用刻意「申報」甚麼(但「申報」了又有益無害──如果文首例子中那人事先聲明自己是地鐵員工的家人,而有讀者因此而不理其言論的理據就判定他/她認為地鐵加薪太少是帶有私心的評語,並因而貶抑此言論,那就是讀者有問題)。總之,可申報可不申報,申報了未必代表讀者對作者的言論的評語會更公正,不申報也不代表作者的言論一定有偏頗。說話出了口,就要有給人曲解和誤解的心理準備。不是說甚麼人蓄意對作者不公平,只是作者應該有這樣的心理準備而已。
不過,話說回來,blog是公是私,其實還有排抝。Blog是公物,因為人人可達(被GFW的除外,憾);blog是私物,因為作者對blog的內容有獨家增刪、修訂權,甚至可以選擇是否和讀者互動。
Blog不是公開議事園,但在blog主允許下,又可以是公開議事園。各方好友如果有探討blog公私問題的好文章連結,請告知。現在時間已晚,得早休息,不好花時間搜尋了。
究竟在自己的blog寫意見,有沒有需要「申報身分」?
例如,如果某人的近親是地鐵員工,某人在blog表示,對今天地鐵公司公布的加薪幅度相當不滿,他/她有沒有義務告訴讀者,他是地鐵員工的家人?
表明身分,的確有助讀者衡量作者的意見,但另一個因素是究竟blog是否私人地方。如果電台節目主持人,也是A公司的僱員,利用大氣電波為A公司說好話,那可以算是公器私用。但是,在此情況,如果主持人事先聲明自己是A公司的僱員,好讓聽眾可以將這列入衡量意見的考慮因素,那還是可以接受的。
如果blog是私人地方,不是「公器」,blog主發表的意見又沒有觸犯法律,那麼就算有甚麼所謂「身分衝突」之類的問題也不用刻意「申報」甚麼(但「申報」了又有益無害──如果文首例子中那人事先聲明自己是地鐵員工的家人,而有讀者因此而不理其言論的理據就判定他/她認為地鐵加薪太少是帶有私心的評語,並因而貶抑此言論,那就是讀者有問題)。總之,可申報可不申報,申報了未必代表讀者對作者的言論的評語會更公正,不申報也不代表作者的言論一定有偏頗。說話出了口,就要有給人曲解和誤解的心理準備。不是說甚麼人蓄意對作者不公平,只是作者應該有這樣的心理準備而已。
不過,話說回來,blog是公是私,其實還有排抝。Blog是公物,因為人人可達(被GFW的除外,憾);blog是私物,因為作者對blog的內容有獨家增刪、修訂權,甚至可以選擇是否和讀者互動。
Blog不是公開議事園,但在blog主允許下,又可以是公開議事園。各方好友如果有探討blog公私問題的好文章連結,請告知。現在時間已晚,得早休息,不好花時間搜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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